康晓光(上海政法学院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康晓光(上海政法学院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康晓光,经济学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研究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1986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1993年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生态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涵盖非营利组织管理、国家与社会关系、政治文化,提出「行政吸纳社会」「分类控制」等理论框架。

康晓光主持完成6项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发表《分类控制: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仁政——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三条道路》等专著及论文。合著《改革时代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行政吸纳社会》被收入《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曾因李思怡事件撰写《起诉——为了李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2017年发表《驳「永光谬论」》批判公益市场化路径,主张坚守社会公平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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