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andonment 是英语名词,译为‘抛弃;放弃’,由动词 abandon 加后缀 -ment 构成。其核心含义指长期或永久离开某人、某地,或中途停止未完成的任务,通常意味着永远地放弃 ,常见于心理学、法律及经济领域。该词具有行为与状态的双重属性:在法律中表示财产权自愿放弃(委付),商业场景涉及“放弃率”“放弃期权”等术语,心理学则侧重情感遗弃引发的创伤,如“被抛弃的恐惧” (abandonment fears) 。该概念在近期实际应用中有所体现,如2026年美国宣布退出多个国际组织 ,以及中国部分车企转向自研芯片而逐渐减少对英伟达产品的采用 。柯林斯词典将其定义为两类——违背义务的离弃(如抛弃场所或人物)与项目中途终止(如赛事因故中止)。双语例句覆盖政策废止、文化认同危机等跨领域应用 。其词源可追溯至拉丁语 abandonare(放任、舍弃),约在1593年前后经由法语进入英语,有“废止”之意 。该词在1610年代最初指“将某物交给他人”的行为。1788年起用于描述“抛弃、遗弃”(家庭、原则等),1839年起又可用于指“被遗弃的状态” 。后缀 -ment 在英语中常表行为或结果(如 development)。语义演变延续了动词 abandon 的核心内涵,通过派生形成标准名词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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