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 (1783))是1783年9月3日美国与英国在法国巴黎签订的和平条约,标志着美国独立战争的正式结束。该条约由美国代表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杰伊与英国代表戴维·哈特利签署,英国承认北美十三州独立,划定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的领土边界,并确认美国享有纽芬兰渔场捕鱼权。条约还要求双方处理战前债务,邦联国会承诺恢复效忠派权利并归还其财产。谈判始于1782年4月,英国托利党内阁下台后辉格党执政推动和谈,美国脱离法国主导的框架直接与英国协商。背景包括1775年独立战争爆发后美国联合法国、西班牙、荷兰对抗英国,借助俄国武装中立立场争取外交优势,以及约克镇战役后英国军事失利。条约规定英国撤出北美军事据点,但后续未完全履行,相关争议通过1794年《杰伊条约》解决。该条约于1784年1月经美国联邦议会批准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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