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儒学案》是明末清初学者黄宗羲编纂的学术史专著,成书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全书共62卷,约100万字,以19个学案系统梳理明代学术思想流变 。该书因不满周汝登《圣学宗传》与孙奇逢《理学宗传》的疏略而另撰,设《崇仁》《白沙》《姚江》等学案,收录200余名学者,涵盖心学、理学各派 。
全书以王守仁学派为核心,每案之前著有小序简述该学派源流宗旨,继之以学者评传,最后附录案主著作节录或语录选辑 。黄宗羲主张“学问之道以自用得着者为真”,反对“倚门傍户”的治学方式 。
该书初以抄本流传,最早的完整刊本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贾润、贾朴父子刊刻的紫筠斋本(贾本)。乾隆四年(1739年)郑性刻成二老阁本(郑本) 。此外尚有莫晋刻本,有研究认为贾本经过黄宗羲授意改动,可视为晚年定本 。
《明儒学案》开创了学案体史书体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于诸儒源流分合之故,叙述颇详”,梁启超认为“所著《明儒学案》,中国自有学术史,自此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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