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委常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的简称,属于党内常设决策机构成员,由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负责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 。其职权涵盖审议党内法规、讨论重大案件处理等事项,涵盖中央至地方各级纪委及军队党委班子架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纪委常委会会议需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审议干部任免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 。纪委常务委员会由同级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等领导职务;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各级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决策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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