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贞(清朝官吏)

董贞(清朝官吏)

董贞,清朝官员,曾任西和县知县。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董贞重建西和县学宫,分文、武两科考取生员,并建立学田。 同年,董贞因应民众便利,将县城迁回南山下的旧城,并在城西山下进行修建,使县城面貌焕然一新。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董贞被以谋反罪判处问斩,闻讯后自刎。雍正元年(1723年),其冤案得以昭雪。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地方为其建祠立碑,民国十六年(1927年)士民捐资重建董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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