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5月21日下午台北江子翠地铁发生随机砍人事件,事件造成4人死亡,21人受伤。犯罪嫌疑人是21岁的台湾东海大学大二男生郑捷。事发约半小时后,台北地铁已恢复正常。这是台北地铁开通18年来最严重的刑事案件。
2014年7月,郑捷被台湾检方以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
2015年8月7日,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杀人未遂罪等罪,判处郑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郑捷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4月6日,台湾“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郑捷犯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2016年5月10日,台当局"法务部"依法对被告人郑捷随机杀人案进行复核,认定事实清楚,法院量刑正确;郑捷为一时泄愤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伤害26人,平均6.8秒砍一人,造成4人死亡,21人受伤,其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签发对郑捷的死刑执行令。
2016年5月10日,郑捷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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