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富士康猝死员工)

陈龙(富士康猝死员工)

陈龙(1988年—2011年6月25日),生前为富士康深圳观澜厂区工人。2011年6月25日在宿舍洗澡时突发猝死,法医鉴定为猝死,终年23岁 。

其家属指出,陈龙去世前25天内累计加班66小时,远超《劳动合同法》每月36小时的加班上限,质疑死亡与长期超负荷工作有关 。富士康以保护隐私和企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单,导致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观澜镇社保部门认定其死亡不符合工伤标准,因猝死发生于非工作时间且未满足“48小时内抢救”条件 。事件引发公众对制造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讨论,家属曾通过拉横幅等方式维权,劳动部门介入协调但无实质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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