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是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于2009年11月20日经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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