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其所属员工为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相关医疗费用和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团体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独立核算的正式法人团体。

近年来投保人数要求逐渐降低,对10人甚至10人以下的团体也可以承保。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短期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的参数调整、承保告知等做出了规定 。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等部门印发“新18条”,推动医保个人账户支持团体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开发覆盖创新药械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预计纳入80余款高值创新药的上海新团险或将于2025年12月落地 。在政策推动下,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形态持续创新,保障范围不断扩展,服务模式向“保险保障+健康服务”生态融合转型 。2023年中国团体健康险市场规模达1159.03亿元,预计到2029年将突破3000亿元 。2025年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团体健康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协同发展,满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多样化需求的多层次健康保险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2026年,有观点指出团体医疗险发展面临供给端、渠道端、需求端等多方面痛点,并提出了优化供给、放宽事业单位投保限制、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等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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