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派出机构,同时受荔湾区政府领导,依据穗字〔2009〕11号、12号及荔办〔2009〕17号文件设立。该局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和房屋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征地预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等工作 。
机构下设规划用地科、执法监察大队、住房保障科等9个内设科室,行政编制3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辖区分支机构南片国土资源管理所设编制6名,负责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城市危房改造等事务。主要业务涵盖土地开发项目监管、历史遗留用地复垦验收、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实施以及住宅物业招标出租等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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