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

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制定《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5月31日由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中委办〔2011〕2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评选范围与条件、推荐、评选、表彰、纪律、附则7章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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