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用地转用,又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
农用地转用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关键环节,是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重要措施,其基本条件包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 。
该制度于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时增设。新《土地管理法》对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按照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分级审批,该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将部分农用地转用审批权授权或委托给省级人民政府 。2026年3月,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强调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厦门市出台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新指南,旨在提升审批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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