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费

误餐费

误餐费是因公外出无法在单位或返回就餐时发放的伙食补助,属于社会保障福利,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误餐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需凭有效凭证报销且不得与工资合并发放 。免税范围限于省辖市级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的临时外出就餐,标准为早餐0.6元、午晚餐各1元,其他形式需计税 。2007年会计准则调整后,误餐费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发放至个人则需缴纳个税 。

2018年北京市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误餐费调整为参照三类会议伙食费标准(130元/人),单餐不超过全天标准的40% 。贵州省按加班时长区分补助标准,珠海市根据工作区域设定每餐30元至50元的报销额度 。财政部明确误餐费需按实际误餐顿数及标准执行,企业以补贴名义发放的福利需并入工资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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