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

法政

法政,读音fǎ zhèng,汉语词语,解释为法律和政令,也指法律和政治,旧时对法律和政治的合称。

法政一词强调依法治国、政令公正、法律权威,法治政府的内涵指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行政理念、行政体制、行政规范等各个环节贯彻法治的原则。 法治政府的内涵决定了其必须是守法政府、民主政府和透明政府。

“法政”一词兴起于近代日本。清末以来,不少有识之士前往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学习,同时中国国内法政教育事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例如1906年创设的山东法政学堂和北洋法政学堂。 中共革命先驱李大钊曾就学于北洋法政学堂。 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效仿西学的“法政”不同,“政法”概念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法律思想重建新法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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