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中国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江(中国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江(1980年10月- ),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八五”普法川渝讲师团成员。兼任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 。

2004年、2007年、2010年分获重庆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硕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学位。2011年1月起在重庆大学法学院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2021年9月起担任博士生导师,2022年9月起任教授 。2016年至2017年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赴英国萨里大学交流,期间担任该校ERRG客座研究员 。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能源法、自然资源法及“双碳”法治等领域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出版《生态环境修复法治研究》等专著,参编《能源法学》等教材 。获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优秀论文奖、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等荣誉,2020年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 。担任重庆市检察机关咨询专家、遵义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成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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