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凤(1396年-1461年),字子仪,安平(今属河北)人,明朝官员。父张益,官给事中,永乐八年从征漠北阵亡。 张凤于宣德二年(1427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后累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兵部尚书。 天顺五年(1461年)卒于任。
张凤初任刑部主事时审理江西叛案,平反数百人冤狱。 正统三年(1438年)因司法官员集体下狱,破格升刑部右侍郎。 后提督京师粮仓,六年改户部,寻调南京,掌部事,期间奏准南京岁储二百万石定为法令。 景泰年间任户部尚书时,提出轻额征税以缓解财政危机,遭弹劾后获皇帝支持。 其为人廉慎,执法严明,时称“板张”。 曾抚养故人遗属,接济直言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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