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依据国家法规及教育部文件制定的高校招生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考试流程、推进招生改革,保障招考公平性,并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配套执行 。
该办法明确招生计划约5.62万人,本科批次沿用平行志愿填报模式。考试科目设置分为本科“3+综合+1”(总分630分)和专科“3+综合”(总分480分),录取以总分排序投档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政策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并提供加分支持,同时保障残疾人考生权益,规范艺术类、保送生等特殊招生。继续推进专科自主招生、“三校生”高考等试点,并制定违规处理细则以维护考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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