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是一句网络流行语,源于网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相关量刑规定的通俗化总结与调侃,常被用作对潜在犯罪行为的警告或网络戏谑。
其表述直接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从重处罚;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用语最初在网络社区中,作为对分享偷拍或可爱少女(尤其是幼女)图片行为的一种戏谑性回复或警告而流行开来。 其后衍生出“三年血赚,死刑不亏”等变体说法。 2017年5月,哔哩哔哩弹幕网发布公告,明确禁用了“三年血赚”等相关低俗梗。 该用语及其背后的网络文化现象至今仍时有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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