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部侍郎是明清两朝工部的副职长官,明代为正三品,清代为从二品。其所属工部为中央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构,职责涵盖土木水利、军器制造、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并兼管部分金融货币与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屯田清吏司四部门,分掌宫室营造、器物制造、工程核销及陵寝修缮。万历六年(1578年),潘季驯任右都御史兼工部侍郎,主持漕运与河道治理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李端棻由工部侍郎擢任礼部尚书 。清代工部增设制造库、节慎库等机构,分管仪仗制作及经费管理,尚书总领政务,左右侍郎辅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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