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护照

公务护照

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普通护照 。外交与公务护照的有效期限,均不得超过5年 。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县处级副职(含)以上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公务普通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县处级副职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自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开始实施新版(2023版)的公务电子护照及公务普通电子护照 。

公务护照于1951年启用。2007年,因公普通护照更名为公务普通护照。2021年起,我国对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进行改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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