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二○○九年淄博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是由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人事局于2009年2月25日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山东省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以现代教育理论研读为核心内容,通过网上研修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文件规定培训对象覆盖全市中小学教师及管理人员,课程包含《现代教育理论导读》等新增科目及2008年保留课程。培训分为5-7月网络研修(60学时)和8-12月校本实践(40学时)两阶段,采取骨干培训、网上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模式,依托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完成视频学习、作业提交等流程。考核采用网上研修成绩(40%)与理论考试(60%)相结合方式,合格者每门课程记20学分,补考机制延续2008年作业成绩有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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